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于淼)为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11月26日,西平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集中学习培训,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度融入应急管理执法全过程。

本次学习聚焦《行政处罚法》修订亮点与应急执法实践的结合点,进行精准化解读:一是明确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的法律定位,厘清行政处罚权在危化品监管、工贸企业检查等场景的适用边界;二是详解通报批评、限制从业等新增处罚种类,重点阐释“一事不再罚(择重处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条款的适用情形,如对企业首次轻微未落实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的行为,可依法不予处罚并指导整改;三是强化执法程序刚性要求,明确“两人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等操作规范,简化说明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执法“五个确保”(确保合法合规、设置合理、标识醒目等)核心要义;四是紧扣应急管理特殊性,解读突发事件下对违反应对措施行为的“快速、从重处罚”规定,结合某企业汛期未落实防汛应急措施被依法快速处罚的案例,深化执法人员对特殊场景法律适用的理解。同时,围绕执法中常见的管辖争议、违法所得计算、当事人权利保障等难点,通过案例研讨、互动答疑等形式,强化法律条文的实操应用能力。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集中学习精准对接执法需求,进一步明晰了行政处罚的法定权限、程序要求和责任边界,有效破解了执法实践中的模糊认识,对规范执法行为、规避执法风险帮助显著。
下一步,西平县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把《行政处罚法》要求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等全流程执法工作中,既守住法律底线、提升执法力度,又彰显执法温度,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与公共安全,为县域安全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