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法官,我要履行!

2026-01-08 17:20:15   来源:

  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朱可萱)“法官,我要履行!”元旦过后,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被告主动联系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承办法官刘丹丹,表示愿意全部退还彩礼,一起可能引起的纠纷得以化解。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既彰显了司法权威,更体现了法官“案结事不了,事了情未消”的为民情怀。

  原告张某与被告周某因婚约解除产生财产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及黄金首饰等财物。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刘丹丹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刘丹丹并未简单结案,而是持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通过“背靠背”沟通、类案释法等方式,向被告周某详细阐释法律规定与情理关系,逐步消解其抵触情绪。

  元旦假期后,被告周某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在法官见证下,被告周某当场退还全部彩礼及首饰,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的圆满处理,是西平县人民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判后答疑和纠纷实质化解工作,用心用情化解矛盾根源,让司法不仅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力度,更有温暖人心的温度,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实地化解的社会效果。(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

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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