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于淼)为精准把握新修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核心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办案能力,确保2026年2月1日新规顺利施行,1月13日,西平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集中学习活动。

本次学习由局宣培股股长主讲,紧扣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围绕《办法》修订背景与核心要义展开系统解读,重点学习行政处罚种类、管辖范围、执法程序、证据采集及执行备案等关键条款。通过新旧条款对照,详细剖析罚款标准、办案期限、电子证据效力等重点修订内容,梳理立案调查、告知听证、文书制作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并结合典型执法案例,深度解析隐患整改复查、案件移送、裁量基准适用等实务难点。学习过程中,参训人员结合执法实际交流探讨,分享办案经验、厘清模糊认识,切实解决执法实操中的疑点问题。

会议强调,《办法》是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重要规章,全体执法人员要将其作为执法工作的 “工具书”,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严格遵循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下一步,西平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办法》常态化学习,通过案卷评查、业务研讨等方式巩固学习成效,把新规要求转化为规范执法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以法治化执法护航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