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冯占华)2026年1月7日15时30分,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派:在河南省西平县宋集乡中学西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处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调查发现:该事故中豫Q7****号小型汽车驾驶员周某满身酒气,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周某口头传唤至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因当事人拒绝检测,民警依法由医护人员提取周某血样送检鉴定,2026年1月12日,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周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3.34mg/100ml,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办,等待周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西平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希望每个驾驶人都记在心里,知敬畏,知行止,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