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冯占华)2026年3月13日23时10分,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派:群众报警称在西平县柏城镇护城河路御都国贸南5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事故发生。交通管理大队处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调查发现该事故中豫Q18***号小型汽车驾驶人陈某满身酒气,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民警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吹测仪检测,陈某吹测结果为202mg/100ml,民警依法由医护人员提取陈某血样送检鉴定,3月18日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96.13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办,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西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希望每个驾驶人都记在心里,知敬畏,知行止,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