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全媒体记者 冯占华 通讯员 刘真)2025年9月23日19时10分,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派:群众报警称在河南省西平县柏城镇北大街北街小学门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处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调查发现:豫QU****号小型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驾车逃逸。在民警调查期间先后接到2起面包车肇事逃逸报警。经过民警侦查发现豫QU****号车主陈某有重大嫌疑,于次日凌晨将陈某查获,陈某对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吹测仪检测,陈某吹测结果为132mg/100ml,民警依法由医护人员提取陈某血样送检鉴定。2025年9月26日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4.43mg/100ml。该陈某以上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西平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2026年1月15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陈某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2026年3月25日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且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原经济网驻马店频道,新闻热线:13703713839,投稿邮箱yxwzmd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