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勿碰酒驾“高压” 勿做交通“醉人”

2026-05-25 11:34:18   来源:

  2026年5月18日21时14分许,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派:在河南省西平县柏城镇新洪路合和新城小区门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发现:该事故中豫Q6****号小型汽车发生侧翻,驾驶员已被120救护车送至西平县博雅医院救治。民警立即赶到医院继续调查,民警依法由医护人员提取马某血样送检鉴定。

  2026年5月21日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马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92.81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办,等待马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西平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希望每个驾驶人都记在心里,知敬畏,知行止,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冯占华)

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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