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着力加强“心薪相映”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特色品牌建设,秉持温情调解、以理服人、用心化纷的工作理念,切实落实好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一天内成功调解三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切实将劳资矛盾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
“因为店里装修才让我们休息,又没有说辞退我们!怎么过了几个月给我发失业保险金了?”调解室内,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
原来,西平某公司自2025年8月起进行门店装修升级,便通知员工马某、赵某临时待岗、等候岗位安排,但2025年11月,马某、赵某竟然收到了失业保险金!二人立刻向西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西平某公司向马某、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西平某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称2025年8月后曾多次通知马某、赵某面试并告知其岗位调动,但二人拒绝到岗,故于2026年4月将二人分别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并要求撤销仲裁裁决书。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勇当即将两个案件一起调解、一并处理,针对薪资核算、用工沟通、履职分歧等核心争议点,梳理事件脉络,向双方细致解读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与用工政策,逐条厘清双方权责边界,既向公司阐明用工责任与法律义务,也向马某、赵某讲解合法维权途径与合理诉求尺度,经过反复沟通,马某、赵某与该公司均有调解意向,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迅速让二人与该公司到法院签订协议,经过一上午的协商,西平某公司自愿支付赵某经济补偿金12000元、支付马某经济补偿金35000元,双方纠纷至此圆满化解。
“谢谢法官!拖了这么久的伤残补助终于有了结果!非常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同一天,张勇法官还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工伤的劳动争议纠纷。
2024年6月,姚某中午下班去吃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骨折,构成十级伤残。2025年8月,经姚某申请劳动仲裁,西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河南省某公司向姚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但河南某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坚持称双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午休时外出吃饭也不应认定为工伤,并于2026年4月将姚某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意见难以统一,张勇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一直进行“背对背调解”,不断来回斡旋协调,斟酌适配双方的调解方案,对于公司,法官直接一针见血,指出矛盾痛点:“姚某的工伤认定已经一审二审维持,属于板上钉钉,如果仅仅是支付赔偿金有困难,法院可以配合你们调解,但是扯皮的话不用再说!”对于姚某,法官将心比心道“你的难处我们都知道,你现在最要紧的是拿到钱,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金有点困难,不如分期付款,把首次付款时间尽量提前!”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公司同意在三个月内将欠付工资和赔偿金支付完毕。
一日调三案,是法官一次次耐心沟通、一次次居中协调的结果,也展现了西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劳资对立问题的决心。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将持续发挥“心薪相映”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特色品牌效能,坚守公平公正调解准则,主动靠前处置各类劳动争议纠纷,用心调和双方分歧,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守护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冯占华 张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