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经济网讯 2026年6月23日14时27分,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110指派:在河南省西平县柏城镇棠溪大道百花村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发现:该事故中豫Q1****号小型汽车驾驶员朱某(61岁,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民警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吹测仪检测,朱某吹测结果为191mg/100ml,民警依法由医护人员提取朱某血样送检鉴定。2026年6月26日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朱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4.95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对朱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办,等待朱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西平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希望每个驾驶人都记在心里,知敬畏,知行止,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冯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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