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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发布意见 从重处罚五种网络暴力情形
时间: 2023年09月26日08:2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5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准确适用法律,针对网络暴力的不同行为方式,分别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意见》指出,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符合刑法规定的,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网络暴力事件往往参与者众,责任认定和区分较为困难,“法不责众”的现象客观存在。对此,《意见》要求,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强调,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具有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网络暴力,组织“水军”“打手”等实施网络暴力,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网络暴力等情形的,也要依法从重处罚。

  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行为涉嫌的相关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嫌侮辱、诽谤罪的犯罪嫌疑人213人,起诉涉嫌侮辱、诽谤罪的被告人415人,批准逮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1.5万余人,起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被告人3.6万余人。截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万余件。(经济日报)

编辑:吴若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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