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法院司法助企“燃”活力
时间:2023-03-23 10:03:59 来源:
中原经济网
河南经济报 记者 张长剑 宋科宏 通讯员 张利芳
近日,开封市兰考县法院善用、巧用调解方式,历时17天,高效化解了一起企业间的经济纠纷案件,既将司法活动对债务人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也用实际行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某消防工程公司与某家居公司签订《消防工程合同》,约定采用固定总价模式价款为2028873.3元。其后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消防控制室、消防外网消防及设计变更的核价,新增工程暂定总价为345932.29元。案涉消防工程施工完毕,通过消防专项验收后投入使用。期间,某家居公司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显示为合格,约定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满后,双方结算金额为2042296元,但某消防工程公司收款却为1981027.12元,双方发生争议,诉至兰考县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与双方企业共同分析了司法行为对涉案企业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鼓励双方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手段,并在第一时间召集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某家居公司两天后将下欠工程款61268.88 元一次性付清某消防工程公司,如某家居公司未按期履行,某消防工程公司可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与两家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某家居公司按时履行了调解协议,该案顺利结案,此时距离立案仅仅过去十七天。
涉企案件既要平衡司法活动的刚性,也要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柔性,兰考县法院积极发挥规范引领功能和服务保障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坚持快审、快结涉企案件,最大程度的减轻涉案企业诉累,帮助企业生产稳经营、渡难关、促发展。
关键字: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