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法院:调解场“搬”进房产交易厅
时间:2023-04-27 11:32:18 来源:
中原经济网
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海林 通讯员 黄宪伟 刘海静
4月25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朱继科、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刘美云等一行7人,来到安阳市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内现场办案、就地调解,一起涉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及房屋居住权等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面对面对案件进行调解
现场制作调解笔录
原告魏某与被告王某曾是夫妻关系,育有一男一女,因家庭矛盾,就子女抚养等相关情况协商一致后,双方协议离婚。后由于孩子抚养费及房屋居住等问题存在分歧,原告魏某及两个子女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抚养费、变更子女抚养权及房屋居住权等。因双方矛盾冲突较大,多次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不服上诉至安阳中院。
向法官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案件虽然繁琐,但件件事关民生。安阳中院法官朱继科与一审法院法官刘美云就案件相关细节问题多次进行沟通交流,结合双方当事人诉求,共同研究探讨调解方案,并将房产过户作为化解此案的突破口。为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化解此案件的决心,4月25日,法官朱继科、刘美云及工作人员等一行7人来到安阳市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内就地对案件进行调解,通过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方式,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期间,协助当事人了解房产过户流程及相关手续,孩子的的抚养费现场进行了交接,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后,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案件圆满化解。当日,为表达谢意,当事人还向法官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关键字: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