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三字”工作法 助推“学习型”检委会建设提质增效
时间:2023-05-17 15:20:52 来源:
中原经济网
河南经济报 记者 丁光展 见习记者 王盾 通讯员 赵冰凌 陈莎
2022年以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院关于推进检委会和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及段文龙检察长对检委会工作的批示,充分发挥检委会“议大事、把方向、解难题、作决策”的重要作用,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促推形成学习范畴“广”、学习形式“新”、学习效果“实”的善学、乐学氛围,“学习型”检委会建设不断提质增效。
拓宽学习范畴,在“广”字上下功夫。一是常态化勤学。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省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的相关意见要求,营造善学、乐学的浓厚氛围。二是专业化广学。在学习主体方面,将范围扩大至员额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委会学习的辐射引领作用,将学习理念传导、学习责任压实至每一位办案人员。三是实质化深学。坚持学习研讨和实践交流相结合,每次集体学习均由学习内容相关的主管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进行领学并深刻解读,通过将法规解读与理念更新相结合、理论思考与办案实践相结合、个案办理与类案分析相结合,提高检委会议案议事质效。
丰富学习形式,在“新”字上出实招。一是善思敏学。检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集体学习前将相关资料提前印发至参学人员,督促其做好会前预习并结合办案实际深入思考,会上随机抽取人员谈学习体会,以学促思、以思促行,深化学习效果,以过硬能力作风全面规范履职。二是现场点学。在每次与学习内容相关的主管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进行领学、解读基础上,随机点取参学人员接续领学并现场分享学习感悟。三是以考督学。由检委会办公室定期对集体学习内容进行梳理汇总,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入行,提升检委会“软服务”水平。
注重学用转化,在“实”字上见成效。一是以学促“办案精准”。将案件讨论和学习内容相结合,为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和监督能力提供智力支持。二是以学促“案例出彩”。充分依托检答网案例库,对案例发布背景、履职过程、典型意义及相关条线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讲解。三是以学促“协同联动”。坚强问题导向,将检察工作中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作为学习研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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