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消费者协会 “四字”发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 记者 王泽远 通讯员 郭勇睿 罗晓铉)近年来,漯河市消费者协会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服务消费者为中心,以促进放心消费为动力,以维护社会和谐为责任,为守护消费安全躬身入局,为维护消费公平迎难而上,为化解消费纠纷倾力作为,着力改善优化全市消费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通报了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和消费者协会系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漯河市消费者协会获评先进单位。
“我们之所以能够获评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除了得益于市市场监管局的坚强领导,还得益于‘四字’工作法。”漯河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深有体会地说。
“察”字为基,防范消费风险。漯河市消费者协会通过公开征集消费侵权线索,掌握消费风险;对重要消费领域开展约谈劝喻,消除潜在风险;对重点生产企业进行全链条消费体察,促进企业提升;对消费者关注商品进行比较试验,加强商品监督。
“教”字当先,引导科学消费。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和当地媒体联合推出《3·15在行动》消费维权电视栏目,定期曝光侵权案例,发布消费提醒,实现警钟长鸣,并通过其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共同发布消费资讯,倡导安全健康消费理念。同时,还设立“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打造消费教育新高地,推动消费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提升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
“调”字着手,共筑消费和谐。漯河市消费者协会以企业为“点”确定联络员,行业为“线”设立服务站,区域为“面”统筹推进,建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调解员33名,建立了一支专业性强、业务素质高的调解队伍,并探索模拟法庭调解消费纠纷新模式,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专家学者等群体广泛参与,推动纠纷化解促和谐。
“管”字为要,增强维权合力。漯河市消费者协会组建了公益律师团、志愿者团、融媒体团、宣传团,团结各界人士参与消保事业,探索“诉转案”工作机制,出台《“诉转案”工作规范》,实现“诉转案”工作有序开展,向行政执法借力,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还制定了《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约谈经营者办法》《消费体察活动流程》《比较试验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和《消费教育年度工作计划》《调解员培训计划》等,严格限定投诉办理时限,确保投诉及时处理、维权监督工作规范化、消费教育工作常态化,并通过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提高法律素养,提升投诉处理能力。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下一步,我们将以此荣誉为动力,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意识,以争创一流的志气、昂扬奋进的士气、攻坚克难的勇气、开拓进取的锐气,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持续改善优化消费环境,谱写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篇章。”漯河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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