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热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河南新闻 > 正文
疫情防控期间 价格违法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时间:2022-05-07 10:31:04    来源: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 记者 孔凡哲)5月4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全省各有关经营者、单位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守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全省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通告》中指出,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价格秩序。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做到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不价格欺诈,不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通告》明确,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请消费者理性消费、有序采购,避免过量囤积造成浪费。如发现有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对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艺凡
关键字: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Copyright © 1987-2020 河南经济报社 中原经济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原第一权威经济门户
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 报社办公室电话:0371-53306911
报纸广告热线:0371-53306913 53306918 报纸发行热线:0371-53306915
《河南经济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66   邮发代号:35-92
豫ICP备090319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004
  技术支持: 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何拥军 谷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