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五一”假期出行 河南发布高速客货车错峰分流措施
河南经济报 记者 洪梦婷
4月30日的14时至20时、5月1日的8时至20时、5月4日的8时至20时、5月5日的8时至20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货车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除外)……这是记者4月27日从河南省公安厅了解到的。4月26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联合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五一”假期前后出行返程高峰时段,全省高速公路实行客货车错峰分流的通告。
《通告》要求,4月30日的14时至20时、5月1日的8时至20时、5月4日的8时至20时、5月5日的8时至20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货车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除外)。
在上述《通告》的时间段内,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货车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停驶服务区。由外省通过高速公路驶入我省的货车,在驶入我省高速公路后的第一个收费站口驶离高速公路或就近停驶服务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本《通告》所指的货车,按车型分类标准包括:货车1类(2轴)至6类(6轴),1类专项作业车(2轴)至6类专项作业车(≥6轴)。
值得一提的是,“五一”假期期间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中型以上客车采取临时性错峰分流措施,请相应车型车辆所属单位及驾驶人及时关注路况信息,自觉遵守通行要求。
关键字:
中原经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 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中原经济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河南经济报社,未经河南经济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经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jingjibao@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