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起,郑州校外培训机构可陆续有条件复课
河南经济报 记者 洪梦婷
记者9月28日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郑州市教育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的通知》,明确10月11日起,郑州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学龄前儿童线下学科培训一律不复课
此次复课对象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复课。
其他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复课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 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相应主管部门或各开发区、区县 (市)安排部署。
“新政”出台前 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机构不得招新生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仅限今年7月31日前已缴纳费用且消费未清零的学生,在未重新审核登记和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此类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新的课时费和招收新生。
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含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须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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