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推出“十大专项”30条政策 对新认定的“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李媛媛
4月21日,郑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办召开郑州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解读《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800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2600家,其中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30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15家。
为此,《实施意见》配套提出开展“十大专项”行动,落实30条支持举措,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千方百计保护好、维护好中小企业发展。
其中,在梯度培育专项中,大幅提升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标准,对新认定的“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由此前的5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对单项冠军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省“专精特新”一次性奖励由此前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同时加大了对“专精特新”企业招引力度,对整体迁入郑州市且正常经营一年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参照郑州市新认定补贴标准执行。创新驱动专项中,在现有创新政策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支持范围,对于新创建的省级实验室,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在数字赋能专项中,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系统性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在金融助力专项中,原则上将所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白名单”,对“白名单”内的授信需求,适当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出“专精特新贷”等专业化信贷,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执行优惠利率。
在市场开拓专项中,除现有的展会补贴外,还增加“专精特新”企业宣传,在机场、高铁站等场所设立专题宣传区,免费展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产品。在平台支撑专项中,在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市级小微企业园对入园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三年房租优惠,对省级以上的“专精特新”还给予电费补贴。同时对省政府奖励的省级以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进行配套。
在要素保障专项中,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对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分别给予支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在开发区内建设“专精特新企业园”,并在规划条件下适当提高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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