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记者 孔凡哲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责险”)是指“从食品源头到餐桌,全程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的一个险种。食责险既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也为食品企业撑起保护伞,达到了双赢效果。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虽然目前从国家层面及法律角度都在鼓励推行食责险,但由于一些食品企业自发购买意愿低、意识低,入险范围不尽如人意。
近日,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亟待建立完善的食责险法律制度,逐步提升全社会对这一涉及民生问题的保险意识。
入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食责险是保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因自身疏忽或过失行为,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而必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责险是一种有效风险保障机制,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手段。”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责险部经理李国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食品行业涉及农产品、农产品初级加工、食品深加工、食品流通与销售等诸多环节,产业链非常长,面临风险较复杂。”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频频出现问题,涉及食品生产的每个领域。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如何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赔偿;企业如何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转移和分散企业经营风险等问题都有待解答。
“加强食品企业监管和建立食责险制度就是有效出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责信险部高级主管吕新霞告诉记者,2015年1月23日,国务院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企业投保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此举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吕新霞说。
当年4月,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为开展食责险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我省,目前食责险业务已经在校园、社区、企业等全面铺开。”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李国栋说:“食责险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普遍采用的机制,食品企业如果投险,万一发生非恶意食品安全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再不会出现企业无力赔偿、消费者难以获赔的尴尬局面。”
记者通过对河南10家保险公司调查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5月,全省投保单位总数超过13万家,为食品企业提供767463.4万元的风险保障。食责险正在被更多的食品企业所接受。
企业自觉入险意识低
食品产业是汤阴县的支柱产业,该县2014年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签订了食责险协议,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市场培育的原则,共同推动食责险的发展工作。
汤阴县政府除全额买断学校食堂、群体性聚餐保费外,还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企业实行高额补贴保费:在企业应缴保费范围内对食品生产企业,政府按企业保费额的2倍予以补贴;对食品流通企业(超市)、消费企业,政府按照企业保费额的0.8倍予以补贴。
截至2016年8月,汤阴县投资167万元将173家食品企业、全县群体性聚餐和在校就餐师生纳入统保范围,风险保额2.6亿元,实现了保险全覆盖。
此外,获嘉县也采取了县财政予以全额补贴的方式,洛阳、商丘、许昌等地还通过教育部门开展校园食堂、小卖部等食品安全责任险,为校园食品安全增添了一份保障。
然而食品生产方对食责险的认知如何?记者走访郑州多家餐馆和酒店,有的表示“知道”,有的则表示“没听说过”。
“感觉没什么用,我开店几年了,从没有顾客因为吃坏肚子找回来的。”郑州纬五路一家面食餐馆负责人告诉记者。而郑州北三环一家餐馆负责人表示,只要不强制,就不会购买。
郑州金水路几家酒店负责人也表示,后厨所用食材有固定的采购商,食品加工也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不会出现安全问题。
豫南一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企业对于食品安全很重视,每年都会拿出一部分固定资金作为食品安全的处置资金。但没有考虑购买食责险。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杨波接受采访时说,由于食责险不属于强制性保险,所以投保率不高,推行存在诸多困难。
“出现这样的难题,绝不是因为保费太高。”杨波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6平方米至20平方米的餐馆,每年保费只有300元,其中包含食品缺陷以及餐馆意外事故险种,一旦出现事故,累计可获得赔付50万元。“但就是这300元,几乎没有任何一家餐馆会自愿购买。”
“食责险不具有强制性,企业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加上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意识到通过食责险可以转嫁经营风险,所以一般不会主动投保。”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攀峰说。
企业对食责险的认知亟待提高
李国栋表示,食品卫生领域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来实现对食品突发事件的事先防控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对于消费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可以快速及时地获得赔偿;对于企业可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转移和分散参保企业经营风险,有利于增强参保企业的积极性;对于政府,保险公司协助企业参与纠纷处理,减轻政府部门在维稳和纠纷调解上的工作量,同时也可以参考保险行业风险评估、事故统计数据、制定食品行业管理政策、寻求决策信息支持。
“食责险其实扮演着三方受益的角色,其意义和发挥的社会价值很大。”李国栋说。
对于一些食责险品种单一的说法,杨波并不认同。她告诉记者,公司设计推出的创新产品,不仅包含传统食物缺陷责任,还扩展意外及过失责任、食品缺陷补偿、火灾爆炸责任和急救费用责任。此外保额还高,累计最高限额可达400万元。
“我们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重新设计。”杨波说,食责险市场仍需要政府引导和市场培育,“现在推广保险的方式主要是与当地政府、食药监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等一起推进,最终洽谈业务的还是保险公司自己。”
吕新霞建议“尽快建立完善的食责险法律制度”。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食责险已经列入法定保险或强制保险,政府监管部门、食品企业、保险公司法律责任明确,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大,成效显著。在我国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以及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建议对高风险和重点领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实行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强制试点工作。
对吕新霞的这一建议,杨波和李国栋表示赞同。“推动食责险,可由政府相关部门引入权威第三方损失评估和责任认定鉴定机构,探索保险机制与政府管理相结合的环境管理体制。”李国栋说。
杨波表示,政府联合险企、食品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食责险制度和产品,让更多人了解食责险、信赖食责险,逐步提升全社会对这一涉及民生问题的保险意识。
“随着法治化的逐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持续深入以及公众保险意识的警醒,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信我省食责险事业必将迎来持续健康发展。”李国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