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四环内通行有变化
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杨佳月
货车在郑州市区该如何通行?近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今年12月1日起试行。与此前针对货车通行实行的管理措施相比,即将试行的管理措施在禁行时间、禁行区域、禁行车辆等方面均有变化。
对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载货汽车的限制
《通告》明确,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各类载货汽车(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等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
对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的限制
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且不能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客、货),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禁行时段、区域有变
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每日的早晚高峰期禁止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微型货车、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轻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封闭式货车、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驶入。
早高峰期:每日7:00-9:00。晚高峰期: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17:30-19:30;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7:00-19:00。
北四环路(大河路)以南、东四环路以西、南四环路以北、西四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所有高架路桥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各类载货汽车(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微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等除外)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驶入。
此外,确需在禁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的车辆(柴油车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对于车辆绕行路线,《通告》指出,所有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请提前绕行京港澳高速、南绕城高速、西绕城高速、连霍高速、北四环路(大河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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