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物种来者不“善” 需从源头预防
时间:2022-08-29 11:17:04 来源:
中原经济网
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李媛媛
近日,河南汝州抽干城市中央公园内的云禅湖水抓捕水中“怪鱼”,现场直播引发大量网友关注。随后,湖中“怪鱼”经确认是两条鳄雀鳝,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外来入侵物种。8月27日,汝州湖中2条鳄雀鳝被捕获,已做无害化处理。
不少网友提出疑问,为了抓条“观赏鱼”“宠物鱼”,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不惜把湖水抽干,值得吗?
对此,郑州师范学院生物学教授李长看表示,鳄雀鳝是典型的肉食性鱼类,战斗力极强,一般的淡水动物都不是它的对手。
除河南汝州外,近一个月内,北京、湖南、广西、山东多地先后报告发现鳄雀鳝。此外,江苏靖江市、青海西宁市、云南昆明市也在近期报告抓获鳄雀鳝。记者梳理多地发现“怪鱼”鳄雀鳝的新闻了解到,鳄雀鳝多分布在小区公园等地,曾有孩子及鱼类被咬伤。
2021年4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规定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内容,要求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为此,今年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对10种主要外来水生生物进行全国性普查,其中就包含了鳄雀鳝。
“外来物种一旦入侵本地生态系统,影响是多方面的。”李长看说,“如果几条鳄雀鳝同时进入区域水体,一旦满足繁殖条件,势必给其他生物带来威胁,破坏食物链,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般来说,外来物种入侵有三种途径,一是自然进入,比如借由风、水流或昆虫、鸟类传播;二是有意引进,往往是出于观赏、药用、生物防治等目的引种,有的甚至是偷偷引进;三是无意引进,随着进出口贸易运输或入境旅客无意间引入。
“外来物种无论哪种方式的入侵,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对‘偷渡’外来物种这一违法行为,更要依法打击。”李长看说,“我们应做好源头的预防,让外来物种无处可逃。”

8月28日,记者在一些电商平台上以“鳄雀鳝”为关键词搜索,很少看到鳄雀鳝活体销售信息,但是记者将关键词改为“雀鳝”“福鳄”,则出现很多活体出售信息,售价在18元—300元不等。不少商家还特别提醒,此为“大型凶猛鱼种”“只供家养,禁止放生”等。
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胜军表示,未经批准不要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直以来,郑州海关始终坚守职责把好国门,切实防范安全准入风险,严打非法寄递、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行为,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守护国家生态安全。
据统计,2021年以来,郑州海关在邮递、旅检、快件等渠道共查获各类检疫物187批、374.25公斤,查获物包括活体昆虫、蝴蝶标本、生物切片、整猪、燕窝等,从中检出有害生物36批次29种,有效维护了国门生物安全。
“我们在加强口岸监测普查的同时,持续加大口岸防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堵截外来物种非法入境渠道。”郑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说。
在日常监管中,郑州海关严格落实口岸一线现场防控,利用大数据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开展梳理分析比对,建立高风险清单,划分邮路、航线风险等级,对特殊季节特殊包装邮件、特殊表现旅客重点关注,实现精准打击。
同时,充分发挥“CT机+X光机”监管设备作用,对进境邮、快件实施100%机检,上线动植物风险源CT设备“智能审图”算法,实现对寄递包裹中肉类制品、燕窝、海参等动植物类检疫风险源的智能拦截,并对进出境包裹中疫苗等特殊物品进行实时监测,严查夹藏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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