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经济报 记者 张博
嵩县大章镇三人场村九组的村民多次向本报记者反映:“我们祖祖辈辈居住在大章镇三人场村,和大章镇赵楼村相距40余里,中间还隔一个万村。但嵩县人民政府林业部门却于1986年悄悄地给赵楼村办理了嵩林证字第86005号林权证,导致我村60多人无家可归。我们多次要求嵩县林业部门纠正其错误行为,均被否决。”
三人场村九组的村民认为嵩县林业部门为赵楼村颁发嵩林证字第86005号林权证的错误行为有两个:一个是1986年为赵楼村颁发林权证的依据是“三人场大队管理委员会”于1982年1月3日出具的“赵楼在三人场有捌段插花坡的证明”,但1986年颁发林权证时,“三人场大队管理委员会”已于1984年1月被“三人场村村民委员会”取代,如需出具证明的话,应当由“三人场村村民委员会”出具;另一个是第86005号林权证所包含的九组村民的宅基地和林地均于1986年前取得了宅基地使用证和林权证。
三人场村九组的村民称,“据我国当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只有本村村民才有权分得自留山、自留地。如果86005号林权证正确的话,那我们祖祖辈辈居住的地方将是别人的地方,我们三人场村九组的60多村民将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记者采访:办 证依据受质疑
三人场村九组的村民认为,大章公社三人场大队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赵楼在三人场有捌段插花坡的证明”有多个疑点,一是出具证明的公章已于1984年1月作废,证明上盖的章也与1982年大章公社三人场大队管理委员会使用的公章不一样。二是三个经办人的签字疑为同一人所签,经办人之一袁文亮的签字与领补助工资时的签字不符。三是1982年1月时任大队党支部书记的董长令、会计王根旺均不知道曾出具过“赵楼在三人场有捌段插花坡的证明”,而三个经办人也都是过世10多年的人。
大章镇三人场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称:“经村委会寻访1980年~1985年期间担任大队干部的健在人员,均没有出具过‘赵楼在三人场有捌段插花坡的证明’,查阅档案也没有关于出具该证明的记录。经询问不同时间的曾任大小队干部和村组干部以及上年纪的老人和外村知情人士,并到现场指认,均证明赵楼在我村没有插花坡。”
对于三人场村九组村民提出的疑点,赵楼村负责人张军称自己1993年才当村干部,不太清楚当时的情况。
林业部门:办 证等于是画蛇添足
为进一步了解详情,记者来到嵩县林业局。该局林政股一位姓韩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我没有调查,不能说签名有啥疑点。但是,1986年办这证等于是画蛇添足。不一定啥东西都以林权证为准。”
该局法制室负责人对记者解释说:“这林权证只是作个证明,现在很多农村没有办林权证,如果有证明、有协议,那也是林权的证明。”
对于三人场村九组村民提出“赵楼在三人场有捌段插花坡的证明”的多个疑点,嵩县林业局相关人员都不愿多说。记者随后拨打该局局长苏海涛的手机,无人接听。
“既然嵩县林业局林政股负责人说办林权证等于是画蛇添足,那为什么不撤销赵楼村的林权证?群众再三反映情况,县林业局为什么迟迟不对群众提出疑点进行调查?” 三人场村九组的村民对嵩县林业局的态度提出质疑。
案情如何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