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90%为女性。据有关调查显示,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暴力和虐待,而大多数施暴者是她们的家庭成员。
那么,在受暴者受到暴力中或者过后,是怎样处理的呢?
郑州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经常为了家庭琐事拌嘴,而丈夫对其轻则谩骂、不理睬,重则对其动拳脚。对此,她表示这是夫妻双方的事情,无须对外人说。“两口人过日子谁没有个拌嘴的时候?”
而郑州市民田女士则表示,其丈夫打她的时候,她会选择报警,但警察出警后,也仅是进行调解一下。
上蔡县人民法院法官姜琼进行过统计:2012年,该院办理了698件离婚案件,其中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有254件,占总数的36.39%。
但姜琼说,根据近三年的统计数据,在以实施家暴为由起诉离婚的600余件案件里,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实施家暴,且原告得到赔偿的不到10件,比例不足2%。
姜琼说,举证难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因为民事诉讼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但家暴一般不会公开实施,受害妇女无法取得充分证据。
一名基层妇联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调查显示,受暴者到司法、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的寥寥无几。由于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私人场所,如果当事人不了解何为家庭暴力,或迫于生存压力和精神压力不愿意公开或有意隐瞒,家庭暴力很难被外人所知。
近年来,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酿成刑事案件的案例不在少数。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受暴妇女选择隐瞒有很多原因:传统观念的影响;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孩子需要照顾;长期处在被控制、虐待的状态下,缺乏独立面对社会的勇气;害怕施暴者报复,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离开家没有地方可去;试图离开过但遭到更强烈的暴力;当她们离开时,没有人保障她们的安全和人身自由……
呼吁:对家暴不仅要说不 更要建立健全防治机制和制度
为了维护受暴妇女的合法权益,我省各级妇联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建立“7+3”妇女维权工作模式,即建立“七大网络”(调查研究信息网络、妇女咨询诉求网络、普法宣传帮教网络、社会干预网络、司法保护网络、社会服务网络、维权监督网络)和“三大阵地”,即全省县级以上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设立妇联法律援助受理点、乡(镇)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
截至目前,我省妇联协调各级综治办、公检法司、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分别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180个,“110”家庭暴力报警点2286个,反家庭暴力机构153个,反家暴伤残鉴定中心194个,庇护所、救助站60个,妇女儿童维权站3930个,法律援助受理点176个,女性人民陪审员 1607人,巾帼维权志愿者近两万人。